我校获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优秀单位(第148期总第420期)
2016-06-15  

本报讯(么元昱) 5月23日,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关于2014~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情况通报》,我校被评为优秀单位。

此次评价由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印发的《辽宁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的通知精神,对全省105所普通高校2014~2015年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绩效考评。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委托第三方对各高校提交的考评材料进行了评价,最终,确定了42所高校为优秀单位。

此次学生资助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为辽宁省首次采用,我校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财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对照考核指标对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并认真撰写了自查报告,提交了相关佐证材料。

一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立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现实需要,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建立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和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相互补充、相对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对学生的激励引导作用,确保了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受到实实在在的资助,无一人因家庭贫困退学。同时,学校采取经济帮困与精神救助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积极开展活动,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意识,自觉克服自卑意识;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注重经济困难学生挫折调节能力的培养;教育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教育他们树立诚信意识,要诚实做事、诚信为人,做到诚信生活、诚信学习、诚信就业;加强关爱教育,感恩教育,注重困难学生的能力帮扶,通过导师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心理辅导项目等途径,极力满足学生对经济帮助、精神关爱和能力锻炼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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