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第199期)
2010-05-13  
   中国共产党辽宁工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经过认真审议,批准倪国玉同志代表中共辽宁工学院第一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上届党委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团结和带领全院师生员工,坚持改革发展不动摇,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果。党委工作报告对上届党委七年来的工作回顾、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存在问题的分析是客观准确的。
  大会认为,报告中对学院今后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所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符合我院的办学实际,充分反映了全院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愿望和迫切要求。
  大会要求,新一届党委要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发展创新。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学院党委成为学院各项事业坚强的政治核心,各总支、支部要发挥保证监督和战斗堡垒作用,全院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大会号召,全院干部、党员和师生员工团结起来,勇敢地承担起发展辽工、建设辽工的历史使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为把辽宁工学院建设成为“质量高,校风好,体制新,人气旺,环境美,有特色”,在省内外乃至国内外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多科性理工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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