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第251期)
2010-05-16  
  本报讯(孙立民)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期间,我校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国家体育总局对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接见受奖单位并颁奖。
  此奖项是国内群众体育工作的最高荣誉,每四年评选一次,本次全国共表彰先进单位两千余家,其中高校30余所。获此殊荣是对我校体育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校开展群众体育工作的极大激励。近年来,特别是开展迎评促建以来,我校增加投入,大幅度改善体育条件,不断从自身特点出发,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先后成立了体育运动委员会以及不同项目的教工、学生体育协会、社团组织,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群众体育工作计划,创立并保持了具有本校特色的群众体育项目,倡导“运动、健康、快乐”的体育理念。通过改革体育教学和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广大师生对体育运动的认识不断提高,主动健身的意识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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