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辽宁省“平安校园”称号(第127期总第399期)
2015-01-07  
  本报讯(张钦华) 2014年12月30日,辽宁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平安校园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根据《关于对全省高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行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决定对“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省内高校授予2013年度辽宁省“平安校园”称号,我校继2012年后再次被授予2013年度辽宁省“平安校园”称号。
  2013年,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以增强师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为目标,以健全安全稳定常态工作机制、加强安全防范保障条件建设、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为抓手,致力于平安校园建设,不断探索实践校园“安全发展”的新思路。在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的积极联动、协调配合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平安校园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优化管理,认真总结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经验,不断巩固建设成果,进一步丰富平安校园建设内涵,完善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学校的安全防范水平,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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