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林被授予“辽宁省优秀专家”称号(第198期)
2010-05-13  
  本报讯 (记者 舒捷)近日记者获悉,我院原副院长、学科带头人刘志林教授被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辽宁省优秀专家”称号。
  前不久,根据《辽宁省省级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办法》,经过全省自下而上推荐,认真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在省优秀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授予了我院刘志林教授等100名同志为第三批“辽宁省优秀专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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