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确定为省高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
2021-11-19  

本报讯(李峰)日前,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高等学校数字校园试点建设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我校被确定为“辽宁省高等学校数字校园试点建设项目试点单位”。

“辽宁省高等学校数字校园试点建设项目”遴选工作是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服务“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落实《加快推进我省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实施方案》,以项目形式在全省遴选一批高等学校开展数字校园试点建设,通过先行先试,引领全省高等学校开展数字校园建设的探索。本次评选采取“自主申报、择优遴选,专家把关、监督指导,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方式,辽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院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对数字校园建设的思路和举措,人员、设施、经费、运维、信息化资源和网络安全等方面能够提供的保障进行全面深入检查评估。最终全省共有15所院校入选试点单位。

此次获评辽宁省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是对我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扎扎实实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为学校早日建成辽宁省高等学校数字校园示范校而继续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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